陕西省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 涉及汽车、家电、厨卫和电动自行车
来源:
三秦都市报
日期:2024-09-11
责编:
殷绪江
9月10日,省商务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《陕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进一步推动全省范围内汽车、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“焕新”活动的深入开展,加快消费升级步伐。
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在陕西省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的,补贴2万元;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补贴1.5万元。
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转让(不含变更登记)本人名下乘用车,并在陕西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补贴。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。转让车辆所有人与新购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人,须开具二手车和新车购置发票。
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,按照购车发票金额,3万元至10万元(不含)的补贴10000元,10万元至20万元(不含)的补贴12000元,20万元以上的补贴15000元。转让旧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按照购车发票金额,3万元至10万元(不含)的补贴8000元,10万元至20万元(不含)的补贴10000元,20万元以上的补贴12000元。
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,在陕西省参与补贴活动企业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(含冰柜)、洗衣机、电视机、空调、电脑、热水器(含壁挂炉)、家用灶具、吸油烟机给予一定补贴。活动参与企业应为个人消费者提供免费拆卸搬运服务,旧家电折价双方按照市场价商定。
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8类家电,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%给予补贴;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8类家电,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15%给予补贴。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,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。
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陕西省参与补贴活动企业,报废老旧电动车(蓄电池、充电器等车辆主要配件完整),并购买电动自行车,给予一定补贴。
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电动自行车,按照最终销售价格,1500元(不含)以下补贴300元,1500元及以上补贴500元,每位消费者只可享受1次以旧换新补贴。
采取个人消费者现买立减、销售门店申请后补的方式。个人消费者将旧电动车送至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,由销售门店收旧折价。消费者在销售门店选购新车并现场通过支付宝享受补贴立减支付。

手机端
点一点或扫一扫
咨询、采访、合作、投稿等请致电:13911566744(含微信)
【免责声明】: 凡注明 “环球科技网” 字样的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,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“环球科技网” 水印,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“环球科技网”;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环球科技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作品内容的实质真实性负责,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。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或者其他问题,请投诉至邮箱;1978751725@qq.com
本网公告:环球科技网从不发布负面新闻资讯,也绝不会发布负面信息。如发现负面信息链接请甄别是否为环球科技网所发。
本网系北京伯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、所有。本网唯一域名(www.hqkjw.cn),其它域名链接均为假冒。望广大网民及企业主认真甄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