腾讯电商三子“围攻”天猫:一场预谋好的舆论战
来源:
储殷教授 自媒体
日期:2019-11-07
责编:
殷绪江
近日,京东起诉天猫的“二选一”闹剧又添新油,拼多多、唯品会两大电商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,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。根据媒体的最新披露,唯品会和拼多多是在同在9月26日这天向北京高院递交的申请。他们是“路见不平拔刀相助”吗?还是巧合?当然都不是,因为早在9月12日,京东就已经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,所以这是一场有预谋的“群架”。
为什么京东不找别人,单单挑中了唯品会和拼多多这两个帮手呢?原因很简单,他们是“兄弟”:这三家公司,腾讯分别持股17.8%、18.5%和8.7%,都是除了创始人以外的最大股东。
至此,我们可以判定,这场“预谋”起于2010年。那年的11月3日,有一家叫做腾讯的公司宣布: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,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重新使用QQ。从此,“二选一”成为互联网界的专有名词。
2014年,奇虎和腾讯对簿公堂。腾讯成为被告,原因是腾讯在社交软件领域具有市场支配地位,且“二选一”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。广东高院一审驳回奇虎的全部诉请。最高法二审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整整九年过去了,腾讯已经忘记当年的初心了吧?忘记2010年是怎么样创造了“二选一”,是怎么样为自己发明的“二选一”辩护,又是怎样在2014年得到了法律的保护——但是他们显然没有忘记怎样打舆论战、打网络战,而且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所以才会以可笑的“二选一”为由,联合旗下三家公司“围攻”阿里。
其实在商言商,电商平台之间的竞争是必然的,而且良性的商业的竞争,是市场经济活力的重要来源。所以,“双十一”期间,京东、唯品会、拼多多分别瞄准日用品超市、电子数码和服饰这三大电商最大目类,有针对性地强化补贴、拉低价格,兵分三路和天猫竞争,其实无可厚非。
所以天猫能做的,只是和拼多多拼数码产品的补贴,和京东争超市尤其是生鲜超市的市场,同时和唯品会抢服装配饰的消费者。只要不涉及假冒伪劣以次充好,这些都是正常的商业竞争,竞争的结果也有利于广大消费者买到物美价廉的产品。
但是像京东这样,多年来始终如一地以“二选一”为理由,以法律为幌子,打舆论战、出感情牌,实在是无聊透顶。在创业之初,京东主要从事图书零售的时候,他们咬的是当当,说当当要求出版社“二选一”。多年以后,京东转向综合电商,虽然经营不善,但这个咬群的本性不改,只是目标由当当变成天猫。一招鲜吃遍天,也没这么个吃法吧?
至于腾讯,最初其实是想利用社交流量做电商,在充斥假货、次品、三无产品的微商失败之后,总算看清了现实,逐步出清电商业务,持续加注京东、拼多多和唯品会,试图以此争夺阿里的电商流量。这还算得上是一招好棋,是比自己运营电商更好的战略。
但是,先是拼多多2018年指责天猫“二选一”,再是三家平台2019年联合起诉阿里,而且不早不晚,都选在“双十一”这样的购物狂欢节,这就显得太下三路了。照这个趋势,难道明年“双十一”,微信要起诉钉钉垄断企业用户了吗?未免太滑稽。
最后,既然腾讯系这么喜欢以“二选一”做话题,那我们也邀请微信出来走两步了:为什么京东可以获得微信排他性的一级电商入口、手机QQ入口,而淘宝、天猫的购买始终被“排他”?为什么淘宝和天猫只能支付巨额成本向腾讯系以外的抖音、快手、微博等平台开拓流量,而不能在朋友圈出现链接?为什么微信用户可直接访问拼多多移动平台,通过微信和QQ等社交网络“拼单”,而淘宝、天猫不能享受这样的基本服务?
都是市场主体,都明白排他协议是再正常不过的市场行为,又怎么能自己穿着裤子,硬要别人做原始人呢?
我们不奢望每个人都能己欲立而立人、己欲达而达人,更不指望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,但是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”总是最起码的要求吧?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径,真是要不得!而拿法律当儿戏,拿司法当商业竞争的武器,更是对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,也是对法律精神的严重亵渎。